李豔秋自提證明否認是小三! 但該做的是應提出負面新聞自搜尋引擎移除

一個男人引發出2個女人的戰爭!如果不是丁允恭事件,過去的事很可能不會再被提起,但是,事情就這樣發生了……
搜尋引擎搜尋

一個男人劈腿事件,引發出2個女人的戰爭,而那個男人跟這2個女人根本無關啊,這樣也能闢出戰場,真令人驚訝啊!

事情源起簡單說是這樣:丁允恭偷吃的事件,引起李豔秋對范雲不滿,認為她沒有對丁允恭口出撻伐是雙重標準,但對范雲而言,這根本就丁允恭的私事啊,范雲就說她過去在李豔秋被質疑是介入人家家庭的第三者,她也沒有參與公審呀。

只是未料范雲的說明更引起李豔秋的怒火,一發不可收拾,揚言對再提網路謠言的話將對「網路賤民和社運人士提告」!

范雲臉書回應說明
李豔秋自提訴訟證明

訴訟勝訴能自清? 最好的是負面消息從搜尋引擎移除

其實很多人以為有告了誰而且勝訴了,好像可以全部自清,但要知道的是人家的道歉只是「在未經查證當事人情況下即為報導」而表達的歉意。

截圖自李豔秋臉書

但是搜尋引擎還有你告不到的在提啊……

如何從搜尋引擎移除負面消息

幾年前工作的時候,曾經幫那間公司的董事長從搜尋引擎移除過負面消息,怎麼移除呢?首先您要確認那些真的是子虛烏有,不實的訊息,不然的話,Google沒有義務幫您移除。

2~3年前,有一天突然接獲董事長電話,他好像在外開會,那時公司準備公開發行,可能是券商給的建議吧?那時候董事長有2~3則不實訊息,而且很容易在前一二頁就搜尋得到,老闆要我想想辦法,讓這些訊息不會再出現讓人搜得到。

我第一次處理這種事,雖然沒有把握,還是硬著頭皮試了。

要求從Google移除內容

如果你是有報案的記錄,有走過法律途徑,那你可以就法律途徑的這部分提出您的請求:從Google移除內容

通常建議是有經過司法途徑,而且你是勝訴方,這會快很多,像我之前處理的案例,那件真的是很頭痛,因為是部落客用Google的Bloger寫的,而且當初也是只有報案三聯單,實質查不到人,你要請求Google移除,難度真的很高,可是我還是硬著頭皮去申請了。

一開始真的被Google駁回,他們拒絕我的請求,後來我就有再寫,並提出有報案記錄,但Google回我的意思就是那是你們兩造之間的私人恩怨,無違反他們的服務條款,但最終在鍥而不捨地書信交涉溝通往來之下,Google最終有同意自搜尋引擎移除。

所以如果有些什麼不想再出現讓人搜尋得到的訊息,儘快提交移除比較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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